股权激励的“股份”从何而来?
发布时间:
2024-12-20 15:19
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来源
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虚拟股权激励而言,分红、增值收益一般来自大股东的分享或者原股东的同比例让渡,其变化不会影响对企业的控制权,只需要考虑大股东或所有原股东的分享意愿即可。
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实股股权激励而言,无法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,但可以采取定向增发、增资扩股、股份回购、股权转让和期权池预留等方式。
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来源
上市公司极少采用大股东或某个股东转让的股权或收益来源方式。按照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,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:
(1)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;
(2)回购本公司股份;
(3)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。